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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梦之城平台:印发佛山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1 15:30:21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4〕44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梦之城平台:印发佛山市推进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佛山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梦之城平台: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更新改造清单,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工作,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贯彻落实《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引,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申报、集中联审、批量施工”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完善联合审查工作机制;探索设立联合服务体及连片加装电梯新模式,以镇(街道)或小区(片区)为单元,对辖区内既有住宅建筑结构安全、空间条件等方面开展可行性评估,摸清适合加装的楼栋底数,形成佛山“加梯地图”;结合城市规划风貌管控要求,统一片区电梯加装设计风格,加强对城市形态和风貌的引导;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机制,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商业楼宇老旧电梯更新。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组织对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要按照排查评估结果,指导商业电梯所有权人确定更新改造清单,制定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对商业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确保更新后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对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卫生规范要求,开展水厂净水工艺和出水水质达标能力提升,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和居民小区供水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编制我市优质供水水质、水厂及加压泵站、输配水管网、居民和建筑小区优质供水技术标准,合理铺排改造计划任务,对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自来水厂内设备更新包括水厂水泵系统更换、电气设备更新、加药设备优化、检测及自控设备升级、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更新、完善排泥水设施等;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包括建筑物红线内供水管网、智慧加压泵房、优质供水设施、配套水池(储水设施)及安防检测等设施更新,为中心城区2030年前逐步实现优质供水创造条件。

  (五)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更新。结合我市污水处理扩能增效,协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等要求,分轻重缓急,重点针对污水处理长期超负荷、周边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区域,全面排查评估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情况,编制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系统更新计划,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2024年推动6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完成高明区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任务,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增效,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厂。

  (六)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按照《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三化”改革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整合工作,在原有22家充装站选址新建7家充装站,建设20个供应中转站和30个撬装供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投资需求超1亿元。全面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验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消防设施及自控设备等,提高液化石油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提升行业本质安全,促进液化石油气行业集约化发展。

  (七)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有序推进明城LNG站、南庄门站、罗村调压站等设备设施更新,更新换热器、热水炉、过滤器、集气管等设备306套,进一步提升我市LNG门站生产安全、外输稳定以及供气可靠性;加快推动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更新改造市政管、庭院管、立管69.5公里,埋地阀门35个,调压器80套;燃气管道大规模设备更新投资需求超1.4亿元。定期开展燃气管道(特别是运行超20年管道)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科学、超前制定老化更新计划,健全完善城市天然气管道运维养护机制,杜绝管道“带病”运行。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要求,摸排改造存在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及混错接等问题的排水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排涝)水闸泵站金属及机电设备、各类排水检查井等排水设施设备;对老旧闸站自动化及电路设施改造提升。2024年新建修复排水管网60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100公里。

  (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动海绵城市、地下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桥梁隧道、排水防涝设施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

  (九)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 J160)等规范要求,全面摸排房屋市政工地内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建立设备更新清单,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十)建筑节能改造。联合相关部门,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 55015)等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根据建筑类型分领域摸排改造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十一)建筑机器人应用推广。积极推进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房屋建筑工程使用结构施工类机器人、室内装饰装修类机器人、地坪施工类机器人。继续扩大建筑机器人项目应用范围,加大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投入数量,按照“研发一批、应用一批、回收一批、更换一批”的思路做好推进工作。

  (十二)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结合我市“大市政”模式改革以及城市垃圾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 1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要求,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包括城市垃圾分流分类设施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破碎、再生产品生产)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设备等。到2027年,采取新建、提标改造、以旧换新等方式,全市更新改造生活垃圾收集站(转运站)项目4个,处理设施2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镇(街道)内新购置、新购买服务的环卫车辆,原则上应是新能源汽车(仅纯电动或氢能),鼓励购置智能化、无人化、小型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到2027年,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率达88%以上。

  三、配套政策

  (一)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综合资金保障,根据需求情况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绿色金融支持设备更新的体制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更新等中央资金支持,统筹用好海绵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申请专项债券与超长期国债支持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依规地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鼓励各区市场监管、商务、住建部门指导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加强电梯安全评估,支持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二)强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支持,用好中央财政贴息支持政策。用好用足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三)健全费价机制。建立健全供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激发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四)完善政策机制。各区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引(试行)》等配套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动。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要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轨道、应急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分类明确更新改造任务清单及2024年至2027年工作计划。

  (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项目库。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摸排,进一步夯实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等有关底数情况,系统谋划项目、储备和申报。

  (三)持续跟踪评估,不断总结完善。各区主管部门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各区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本方案根据国家、省和市层面政策规定调整进行动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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